劳动者可以找以前有在公司一起做过但是现在离职了不在那公司做的员工证明。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可以找以前有在公司一起做过但是现在离职了不在那公司做的员工证明
加班费是你们班长有记录的,找出当时的记录表证明一下,直接计算得出,
这个公司应该提供给仲裁委员的,如果公司不愿意提供或不提供,会对公司有不利的后果。换句话说就是你的加班仲裁委员一般会采信。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考勤记录属用人单位掌管的,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考勤证据,否则应当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有什么问题大家交流一下,我现在也在走劳动仲裁,估计下个星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