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即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的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即被宣告假释的分子在考验期内,必须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和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报告自己的日常活动情况,报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情况等。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其会客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等作出具体规定的,都必须遵守。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未经批准或者不批准的都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他处。
先把那些事情的经过写一遍,要详细,里面的名字,时间不要省略,不要像写作文一样,要一句一句都带上,然后写认识,什么后悔了啊,认识到错了啊,什么给别人带来痛苦了啊,能写多深刻就写多深刻,最后写保证,什么遵守规定啊,随传随到啊,改正错误啊,就行了,最后别忘了交钱,这才是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