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房屋买卖其实是两部分内容:一是买卖合同,而是所有权转移。
首先无法确定你所期待的结果是什么,是房还是钱。
要是房的话,一定没戏,所有权没有转移,也就是说房子还是甲的。就算有本事拿着甲的房产证土地证去骗登记,最后甲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恢复登记。
要是钱的话,基本上还是可以要回来的。虽然合同上面没有甲的签字,但是因为知道此事的人比较多,无利益关系的证人证言加上甲交给丁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基本上可以认定有房屋买卖这么一回事,至多是对合同本身的真实性以及金额有争议。
如果打官司,甲方一般会取胜。
唯一的机会是: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如果有明确证据,甲方知道此事而没有否认,则视同为同意。否则,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 ,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丁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打官司,甲方一般会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