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清楚后。对方父母要求赡养,合理吗?

2025-02-28 13: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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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合理也不合法!
1)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2)11岁的孩子还未成年,没有能力和义务赡养任何人,即使是对亲生的父母,更谈不上外祖父母的!
3)如果某天你也“不在(善意假设)”了,你的父母和岳父母还真的都有抚养你的儿子的法定义务,直至其成年!

回答2: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没有规定“孙子、外孙子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的义务”!而且,你11岁的儿子并没有由其外祖父母抚养长大,因此,你的儿子没有对其俩老人的赡养义务……依理,其老俩口做为“失独老人”,可向当地民政申请奉养补助……当然,你和你儿子经常去他们家里看看,尽一些感情孝养责任,那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推卸的!!

回答3:

你岳父母做梦还没醒呢 按照我国法律 配偶死亡去世 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 你和你岳父母法理上就没任何关系了 说句难听话你和你岳父母就等同于陌生人了 至于他说你11岁的儿有赡养义务 更是笑话 别说你儿子没成年 就算成年 也不可能赡养他们 因为不是直系亲属

回答4:

1,丧偶一方在法律上没有必须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

2,如果丧偶一方在配偶去世后,对配偶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配偶父母去世后,可以做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
3,《婚姻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5:

如果老两口没有别的子女,也60岁或是55岁没有退休金等生活保障,也没有生活来源的话,那你的儿子如果要是成人了,也有赡养的能力,那他对自己的姥姥和姥爷是有赡养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