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假货不达刑事追究标准,是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依法由工商机关给予工商行政处罚,而工商机关要罚款四万元,须下达《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没有收到文书,且说明现在工商机关还在调查阶段,还不到强制执行阶段,强制执行,是在工商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工商询问你的承受能力,是人性化的执法表象,你直接告诉工商办案工员承受不了就行了。
建议你和工商机关协商解决。
法律链接:《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这个要看你自己的精力与决心
因为这事的前提是你有问题
如果你想维权的话
将永远不那么在心里理直气壮
当然了
如果你需要的话
你需要的是:
1\强烈要求对方给你文字性决定
2\然后复议
商品管理法 是啥? 还有处罚是有标准的,还问你最大承受能力?那你直接说现在欠款未还负债在身是不是可以免除处罚??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章第50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知道你的假货如果只卖了5万的话,确实达不到定罪标准,但是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进行罚款,如果货值5万的话那么罚款范围是15万到2万5之间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