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掉了.是否可以补一张发票呢

2025-03-04 08: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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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您指的是丢失普通发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同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挂失手续:(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一式一份,将《丢失被盗发票的书面报告》并入报告表中);(二)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三)属被盗、被抢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另外,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联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因此,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回答2:

只能去税务开完税证明,和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一起入账, 不能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