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翻车出车祸,导致2个人死亡,主要责任在开车方,请问得到家属原谅书和免刑事责任,法院会怎么判?

2025-05-01 17: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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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江苏规定:80万)元以上的。
3、你舅全责,亡二人,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量刑。
4、积极赔偿,认罪,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争取判缓刑。

回答2:

1、你舅舅原来属于自首,主动投案并如实的陈述案件进过;但是后来翻供并被证明报告给证明是在说假话,那原来的自首情节就不能在认定了;
2、积极的给与被害人家属经济补偿,也获得了家属的谅解,这对将来的量刑等是有积极的作用的;
3、确实会因为不是当地人的原因不让办理取保候审,这是为了防止将来追究刑事责任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4、如果交通事故中出现死亡2人的一般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刑期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但考虑到积极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曾经的主动投案等情节,可能会在3到4年左右判刑。

回答3:

你好,你舅舅涉嫌交通肇事罪,造成2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量刑;积极赔偿获得受害家属的谅解,对你舅舅的量刑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