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指中国法官,以我过去在北京二中院半年实习的经验: 误解一:法官权力很大。 因为没有陪审团,我国法官裁量权表面上很大,除了法律还包括关于事实的认定。但是,所有的判决都最后要法院的党组批准,如果判决被党否了,或者党组批了但被当事人上诉之后被上级法院给驳回了,都影响法官的评定和升职。因此所有案子都在出判决之前,由“承办法官”(就是一审庭上三个法官里面没有在看书/睡觉/玩手机的那一位)和另外几个法官(包括庭长,比如知识产权庭庭长)进行大方向上的讨论。结案之前往往请示上级法院(不是就具体案子,而是法条解释等等),以免案子被驳回。法官独立性完全没有,非常憋屈。 误解二:法官很忙。 这些人平时效率不高,以致每年两次集中赶写判决书(后面有解释)。每天早上通常坐班车8点前到法院(7:30到的话好像有早饭);上午开庭一两次;11:30 奔向饭厅的速度比大学生不慢(现在体制内食堂吃的非常好,打赌超乎你想象)。 中午休息一直到下午1:30(其间打牌的打牌,睡觉的睡觉)。下午再开庭一两次,这时人人都昏昏欲睡,痛苦不堪,勉强挨到4点半,准备赶5点的班车回家。班车都是很新的丰田面包车,现在应该已经又升级了。每周五整个下午是党课。 其他城市不了解,北京法官每年到六月底和十二月底要赶写多个判决书,甚至要熬夜,因为结案率是绩效评定的标准之一。知识产权庭的每个法官每年处理约20个案子。(相对照,美国法官有训练有素的clerks帮忙写东西和做研究,加上由当事人律师主导案件的体制,每个联邦法官每年处理300-400个案子,当然多数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发展前景? 1. 书记员(首先必须是正式的,不能是“聘任制”的)升审判员,审判员升审判长,审批长升合议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升副庭长,副庭长升庭长,庭长升法院副院长甚至院长(顺利的话,每一升大概是两年)。但这最后一步升迁所需要的关系就不是一点半点了,因此“升迁”往往是被调到其他小地方的法院去。 2. 去体制外,做诉讼律师,或者进公司做法务。 3.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