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你这种情况确实属于不在政策范围内,当地民政局不承认也是有这种情况的
城镇户口的士兵退伍,有安置卡还可以找找人安置个工作,农村户口就没这待遇了
政策要求是三级士官干满12年的可以转业到地方,根据国家政策,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是必须要进行安置的
部队开据的这个东西,在地方上基本上没用,或者说没什么用处,因为你退伍回到地方,工作要由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统一安置,和部队没什么关系,一旦你退伍离开部队了,就和部队没什么关系了!你安置了也好,没安置也好,和部队都没关系了!你回到地方上要求安置,根据政策,你这种开据的证明之类的,没有任何政策支持!任何政策文件上没有这么一个说法,所以不给你办很正常!
现在只有军官转业回地方(非自主择业),才安排正式工作,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级按部队职务降低2级或者一级安置。
志愿兵回地方都不存在安排正式工作的说法,即使是回到地方,享受了安置,一般多为公益性岗位。建议领取全额退伍费然后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