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被公司开除能获得赔偿吗?

2025-03-06 21: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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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合同期满是自动终止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因此公司如果不续签,不能说是公司开除你。
2、但目前的规定对劳动者非常有利,如果你合同到期后,比如说7月19日继续去上班,公司没有阻止你,那么恭喜,视为劳动合同按原条款继续履行,但未确定新合同的期限。
3、这种情况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原来的司法解释是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承担补偿,这当然对劳动者不利。
4、再次恭喜,劳动合同法已经否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它特别强调劳动合同,万一出现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但不能再按老规矩随时终止合同,还要求你签新合同否则就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想赶走你,只能依法协商解除,或按39(因员工过错解除无补偿)、40(无过错解除有补偿和代通知金)、41条(经济性裁员有补偿)单方解除,或干脆违法解除(相当于双倍补偿的赔偿金)。

回答2: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在续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员工自身无过错,不在续聘,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在单位每工作一年,相应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执行。

回答3:

属于适当履行合同,没有补偿的。

回答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果你同意续签的话那公司就要补偿你。

回答5:

有补偿和失业保险,没赔偿不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