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作者争议
前八十回
曹雪芹说
曹雪芹(约1715- 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沈阳(一说辽阳),先世原是汉人,明末入满洲籍,属满洲正白旗 。
曹雪芹著《红楼梦》,有史证,有自证,史证即胡适、周汝昌等人考证出来的史料,自证即原著第一回的作者署名。文中与书名题旨“金陵十二钗”、自题诗“满纸荒唐言”、创作经过“十载五次”、作者斋号“悼红轩”相连的是唯一的曹雪芹。要确立曹雪芹的著作权,有文本内这一处作者署名作证就足够了。至于曹雪芹前面的那一串名字,则另有深意:首先是障眼法,罗列一堆马甲以防范文字狱风险(事实证明这招相当奏效,既忽悠了清政府,又捉弄了索隐派);其次是自谦,曹雪芹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站在五千年古圣先贤的肩膀上创作《红楼梦》,他笔下的贾府一家之史可谓集二十五史之精华于一身,故自谦“披阅增删”,以示不敢贪天之功为己有,不敢贪古圣先贤之功为己有,与《作者自云》“虽我不学,下笔无文”表现的自谦态度一致;再次是入圣,曹雪芹署名附着于女娲补天神话,石头、空空道人都是神话形象,东鲁孔梅溪则调侃山东孔圣人之后(即衍圣公),从而构筑一条由天到人、由神话到现实的传承路径,强化《石头记》受命于天的神圣性。
非曹雪芹说
新索隐派质疑“曹学”,在曹雪芹之外索隐出多达65个作者,如洪升、吴梅村、曹頫及其他闻所闻的人物都被拉来做《红楼梦》作者,炒作、娱乐、戏说的成分大于求真、求实、求是的成分。
后四十回
高鹗续书说
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思想旨意、宝黛性格、艺术风格上均存在差异,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自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因此,胡适、俞平伯、顾颉刚、吴世昌、周汝昌、李希凡、蔡义江等人把后四十回的著作权给了高鹗。
深圳大学研制出《红楼梦》电脑多功能检索系统,结论:“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在用词和描写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全书所有的生僻字都出现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一个也没有;全书描写亭台楼阁265次,绝大部分都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共有五处。”
无名氏续书说
王利器说:《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程伟元就旧传本加工订正而成的,也就是如他自己所说的“准情酌理,补遗订讹”。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次修订后推出的《红楼梦》校注版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该社古典部主任周绚隆说:“(张问陶所说)‘补’字恐怕应该是补订而不是续补的意思”。
程伟元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来叙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历,很多人认为这是搪塞的借口,但冯其庸认为: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是不行的。
曹雪芹原著说
张新之说:“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馀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则所增之四十回,从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增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命、万金赏,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
鲁迅说:“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
林语堂说:“后四十回系据曹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作。”
徐迟认为,后四十回写的是封建制度的败落和塌台,因此封建卫道士们曾经对后四十回如何的怕得要死,恨得要命,硬是要将它扼杀在摇篮里!程伟元找回了后四十回,由责任编辑或助理编辑的高鹗很认真、很谨慎、很漂亮地完成了抢救工作。
周绍良认为:“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未改定的残稿”,“不论后四十回有多少毛病,120回所包括的故事是协调的,互相衔接而没有矛盾的,循着合理的线索而发展下来的”,“后四十回文字,主要是曹雪芹原稿,其残损或删而未补的,由程、高补缀了一部分也是有的”。
王国维、王蒙、白先勇[38] 等人支持“曹著说”。
持“曹著说”者指出,后四十回实录曹家真事的分量超过前八十回,表现在贾政的官场经历与曹頫相符,甚至写到曹家获罪的第一要案——骚扰驿站,抄家的细节也十分写实,贾母之死、家宅被盗、典房卖地、甄宝玉自述透露了曹家许多后事,所以张爱玲说后四十回熟悉曹雪芹的家事。大观园终散、黛玉之死、宝玉出家,构成大悲剧结局,且照应前八十回的设定,尤其抄家、招伙盗、海疆戡乱这些特别敏感的文字更只能出自曹雪芹之手。
在1980年首届国际红学研讨会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陈炳藻利用计算机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用字进行测定,他得出的结论是120回的作者是一个人,即曹雪芹。
1、《红楼梦》这本书是曹雪芹写的。
2、《红楼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金玉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3、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生于南京,约十四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
都说是曹雪芹和高鹗合著的,但是很多红学家,都认为曹雪芹其实是写完红楼梦的,只是后40回的稿在效验的过程中遗失了。可以见《脂砚斋》拼红。最起码人物的命运都是勾勒完整的,高鹗的续书违反了原著者曹雪芹的思路,所以现在流传在世的红楼梦前80回才是完美的精华,后40回让我们去猜想,这可能就是所谓缺憾美!
《红楼梦》作者争议
前八十回
曹雪芹说
曹雪芹(约1715- 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沈阳(一说辽阳),先世原是汉人,明末入满洲籍,属满洲正白旗 。
曹雪芹著《红楼梦》,有史证,有自证,史证即胡适、周汝昌等人考证出来的史料,自证即原著第一回的作者署名。文中与书名题旨“金陵十二钗”、自题诗“满纸荒唐言”、创作经过“十载五次”、作者斋号“悼红轩”相连的是唯一的曹雪芹。要确立曹雪芹的著作权,有文本内这一处作者署名作证就足够了。至于曹雪芹前面的那一串名字,则另有深意:首先是障眼法,罗列一堆马甲以防范文字狱风险(事实证明这招相当奏效,既忽悠了清政府,又捉弄了索隐派);其次是自谦,曹雪芹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站在五千年古圣先贤的肩膀上创作《红楼梦》,他笔下的贾府一家之史可谓集二十五史之精华于一身,故自谦“披阅增删”,以示不敢贪天之功为己有,不敢贪古圣先贤之功为己有,与《作者自云》“虽我不学,下笔无文”表现的自谦态度一致;再次是入圣,曹雪芹署名附着于女娲补天神话,石头、空空道人都是神话形象,东鲁孔梅溪则调侃山东孔圣人之后(即衍圣公),从而构筑一条由天到人、由神话到现实的传承路径,强化《石头记》受命于天的神圣性。
非曹雪芹说
新索隐派质疑“曹学”,在曹雪芹之外索隐出多达65个作者,如洪升、吴梅村、曹頫及其他闻所闻的人物都被拉来做《红楼梦》作者,炒作、娱乐、戏说的成分大于求真、求实、求是的成分。
后四十回
高鹗续书说
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思想旨意、宝黛性格、艺术风格上均存在差异,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自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因此,胡适、俞平伯、顾颉刚、吴世昌、周汝昌、李希凡、蔡义江等人把后四十回的著作权给了高鹗。
深圳大学研制出《红楼梦》电脑多功能检索系统,结论:“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在用词和描写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全书所有的生僻字都出现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一个也没有;全书描写亭台楼阁265次,绝大部分都在前八十回,后四十回共有五处。”
无名氏续书说
王利器说:《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程伟元就旧传本加工订正而成的,也就是如他自己所说的“准情酌理,补遗订讹”。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次修订后推出的《红楼梦》校注版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该社古典部主任周绚隆说:“(张问陶所说)‘补’字恐怕应该是补订而不是续补的意思”。
程伟元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来叙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历,很多人认为这是搪塞的借口,但冯其庸认为: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是不行的。
曹雪芹原著说
张新之说:“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馀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则所增之四十回,从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增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命、万金赏,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
鲁迅说:“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
林语堂说:“后四十回系据曹雪芹原作的遗稿而补订的,而非高鹗所能作。”
徐迟认为,后四十回写的是封建制度的败落和塌台,因此封建卫道士们曾经对后四十回如何的怕得要死,恨得要命,硬是要将它扼杀在摇篮里!程伟元找回了后四十回,由责任编辑或助理编辑的高鹗很认真、很谨慎、很漂亮地完成了抢救工作。
周绍良认为:“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未改定的残稿”,“不论后四十回有多少毛病,120回所包括的故事是协调的,互相衔接而没有矛盾的,循着合理的线索而发展下来的”,“后四十回文字,主要是曹雪芹原稿,其残损或删而未补的,由程、高补缀了一部分也是有的”。
王国维、王蒙、白先勇[38] 等人支持“曹著说”。
持“曹著说”者指出,后四十回实录曹家真事的分量超过前八十回,表现在贾政的官场经历与曹頫相符,甚至写到曹家获罪的第一要案——骚扰驿站,抄家的细节也十分写实,贾母之死、家宅被盗、典房卖地、甄宝玉自述透露了曹家许多后事,所以张爱玲说后四十回熟悉曹雪芹的家事。大观园终散、黛玉之死、宝玉出家,构成大悲剧结局,且照应前八十回的设定,尤其抄家、招伙盗、海疆戡乱这些特别敏感的文字更只能出自曹雪芹之手。
在1980年首届国际红学研讨会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陈炳藻利用计算机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用字进行测定,他得出的结论是120回的作者是一个人,即曹雪芹。
清朝 的曹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