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也就是说,职业病病人,除了能够享有工伤社会保险,还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如工伤保险不足以赔偿实际伤害或损失。工伤保险是有限额的,若受的实际伤害或损失,超过这个限额,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本条是关于职业病病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规定。 一、依照本法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第50条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第51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因此,认真落实这些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及有关社会保障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也还有可能难以完全补偿职业病病人因患有职业病所受到的损害。这样,职业病病人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法律上应当肯定并保护职业病病人的这种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