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批评你的侥幸心理,2000元钱你迟早是要还的。关于你的问题:
1、对方起诉状上会写你的地址,如果她只有你的身份证地址,没有你的学校住址,会寄到你的身份证地址;
2、一般法官为了方便办案在邮寄传票前会和你电话联系,但如果法官直接寄传票,也没错。所以,会有这种可能性;
3、按照交警说的做。交警不会在这件事上承担责任,所以确认你执行完毕才放车是对的。
现在就是你主动和受害者取得联系,如果你有钱,赶紧还;如果钱不够,充新协商一个还钱的方式(分期还款或者让对方宽限你几天),对方既然同意你给3000元就了结此案,对你存了仁慈,对方应该是一个比较善良的人。
让家人给出一下完事,2000块,毕业后的一个月工资而已。
那就不要等人家起诉你啊 直接私下了了不就ok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