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办?急求!!

2024-12-02 06:54: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告知公司领导或相关人员发票遗失的情况及遗失的原因,咨询处理办法。

  2. 发票金额不大情况,咨询相关人员(一般是财务)是否可以以同类的发票进行替代。

  3. 咨询开票方能否重新开具发票。

  4. 在发票的复印件上备注后加盖公章,作为凭证。

  5. 电子发票,一般将发票重新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备注说明有时也可以作为凭证。

  6. 如果丢失发票情况严重,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回答2:

普通发票丢失了很好解决,你到电视台去叫开票人找到那张发票给你一张复印件就可以了,跟领导说下税务部门是认可的。不用赔钱的,但如果单位要处理你一下,也认了就是了。

回答3:

咨询下当地税务机关相关处理办法,各地税务机关处理方法不一定一样的。
比如: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帐,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以及根据《关于明确在线开具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函[2010]67号)的规定: 付款方遗失已开具发票,由付款方刊登遗失声明,由开票方按遗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付款方刊登遗失声明作为记帐凭证附件备查。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
第十七条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

  九、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处理问题

   (二)受票方将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受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声明作废后接受行政处罚。

  2.受票方凭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开票方应在存根联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受票方。

  3.若受票方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的,由开票方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重开时须备注说明原遗失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内容,并将受票方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存作为重开发票的依据。

回答4:

你弄丢了作废重开是不行的,应为作废的票要全部拿去税务局验证,他们才能买到新票,你弄丢了就拿不出全部了,所以不会给你作废的。你只能写申请,将事情说明,还要电视台和你们公司双方盖章证明却有开过此发票,但被你弄丢,只能以复印件作原始凭证,如果这里面有谁不配合,你就只能认栽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