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所有的子女签字吗?

2024-11-30 03: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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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如果房产属于老人个人财产是不需要的。 如果房子是公公和婆婆的共同财产,婆婆已经去世,那么现在公公要把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就需要其他子女们的签字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详细情况咨询本律师。 追问:法官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在96年时我去公公的单位要来一间房子,那时因为孩子小,所以就让给了大哥,当时我们家有:一个独单27平米,一个偏单60平米还有一间合单(独厨),给房条件是交了独厨给个偏单51平米,在让给大哥时,老人是这样说的:两个儿子一家一个偏单,女儿一个独单,现在你们(就是我)先去住独单,等以后我们二老和你们过,大嫂子不怎么样,我们的这个偏单是你们的,等你们和我们过了呢,再把那个独单给姐姐。没想到在2002年时大嫂子让父亲签字把房子卖了,卖的钱她说让别人骗了,我们的那个偏单呢,在04年拆迁给了一个独单和一个偏单大概全是60平米,二老就把房子给了我门和姐姐,(这可是我们的那个偏单给的房子啊)就这样大嫂子来找二老继续要房子二老又答应她按平米算,给她10平米,可是就从那时起他们再也没有管过二老,都是我们在照顾着二老,婆婆得的是腹腔癌4年,做手术化疗,到去年又得了糖尿病足,他们家连个电话全不给打,大嫂子在外面和别人说,谁得到好处了谁就管吧,我不会管,生不养死不葬,人家还真的不管了,就在婆婆死的地二天当她听到有她10平米后,把大哥用120送过来了,她在这撒泼一通就走了,俗话说大孙子奶奶的命根子,那时奶奶真的把他当命一样的照看啊,现在就连他别说管了,就连个电话全没,奶奶想他,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告诉打错了,就这样奶奶连病带伤心的离开了,转天火化是我们两口子打帆抱罐的送老人走的,现在有事没事就传出话来要十平米,公公有心脏病,她就成心的气他,所以现在公公说把房产给我们,害怕以后等他不在了,那个泼妇来找我们打架,可是我听说还得让他们签字的,那还不把老爷子气死啊,所以麻烦您法官给我们指点指点吧,我们实在不懂该怎么办的,多谢了啊! 老人在世的话,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如果是继承需要签字书面放弃继承 不需要,公公自己同意并配合给儿子过户即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除公公外需婆婆同意。无需经子女同意 如果你公公生存走买卖不用其他人签字。 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该房所有权人的话,他对其有处分的权利,做赠与协议的话,其他非权利人无权干涉。 如果公公没有去世就不需要,直接过户 如果房产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则无需其他子女签字认可 若是个人财产不需要 只要产权人,也就是你的公公健在,并且神志清醒,没有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就可以自行决定过户事宜,不需要子女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