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如果不是亲属,朋友一般不允许会见,除非有利于罪犯改造,且经监狱长批准朋友可以会面。 朋友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时,在备注栏内,注明XX亲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