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处理事故是要求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因为要双方签字确认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方面只需要被保险人或委托人去就可以了,无须双方同时到场,到了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或委托人只需要将保险公司所需要的材料交给保险公司既可,一般保险公司分拿现金和转帐,金额大的话,一般都是以转帐的形式支付,如果转帐的话,只会也只可能转到被保险人的银行帐户里。
对于你的情况,楼上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一般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的流程是:保险公司会派出查勘定损员对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然后定损员把自己评估的损失金额上报到公司内部网络,然后会有专门的核损人员检查,如果核损通过,就等被保险人或委托人去保险公司交材料,如果不通过,则将案子退回到定损员手中重新评估,等被保险人将材料交于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核赔人员来进行审核,通过后,会将整个案子交由财务,最后,由财务将赔款转帐给被保险人。
至于一个月还没下来的话,估计保险公司内部对你的案子有疑问,还在处理中,你可以自己单独或找被保险人一同去保险公司询问情况
对方车全责,我方人受伤住院费对方垫付,如果我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案,对方垫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会赔偿给对方吗
如你所说,他是车主,又一起去保险公司交了材料,当时保险公司给没给交接单之类可作为领款凭证的东西呢?如果有,又在他手里,那么是可以单独去领款的。你可以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询问,如实说就可以。也有可能是赔款还没下来,因为一般涉及人伤的是会慢一些。建议你赶快打电话问问保险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