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理解的,该错误明显体现出了造价员签字是代签行为,这是很显眼的问题,关键在于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明示不可代签的要求。如有,就有废标的风险。
如没有明示,就看评标委员会对此的具体做法了,其实实践中有很多人也呼吁不要动不动就废标,要看偏离是否严重,有些小的错误是可以被忽略的。
既然已经密封投标了,如再进行修改不是你的能力范围的话,那就由它去吧。否则你又能怎么做呢。说句实话,干活越多的人毛病越多,不干活的人一点毛病没有。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吸取教训,下次注意也就是了。
不会的。标书的封面主要考察的是:密封状况、项目名称、投标主体这些信息。而且以正本为主(一般标书会有勘误的优先顺序)。
以往这种情况,通常作废标处理;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