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我们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做人,在法治社会,我们说,要本着不伤害原则。 基于道德和法律,我们可以看出,从社会的角度出发,优先级最高的条件,是保证人的无害性。安全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的第一层,一个无害的人构成的社会才是安全的社会。 而做人正是要我们学会做一个想人之所想,力所能及的播撒爱心的人。这是构筑和谐社会的根本。 其次,学做人,也是在传播道德和法制,这是一种大道无形的普世价值的真实传播。起到了一定的教化意义。 而知识当然也很重要,但是知识是双刃剑,可能造福社会,也可能危害人类。 从二者关系来看,知识能不能用,这要看违背不违背做人的准则。知识用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做人做到怎样的高度。人的情操决定了知识的利用效率。 随口说的,比较不系统,你们自己整合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