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单位,物业有这个权利物业的做法合适不合适,并不是看物业做任何事有没有上报业委会。如果万事必须业委会同意才能做,那物业公司就什么事都不用做了。你说的这个楼道灯改造。首先要看物业做法的初衷,如果是为了更方便、更节能,那又有什么不好呢?
只要是服务大众就好,但要通知大家
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