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自行决定;法律对什么时候结案有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审一般6个月内办结,简易程序审理,只要3个月.
一个月左右
一审审限为6个月,二审3个月,在此期间都属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