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提前还款一个月之内是不用违约金的。 提前还款,无须支付提前还款费。
分期付款都可以提前还的,或是一次性付清的,但是需要把所谓的手续费或是利息补齐。
捷信三个月后提前还款是可以的,办理捷信分期业务以后,还款三个月以后申请提前还款,只收取截止到当月的利息就可以了,以后的费用是不收的。
通常情况下,在捷信办理贷款选择提前是可以的。 但是还包括以下费用:合同内容里尚未归还完的本金;剩余期数的担保服务费;截止还款当月的利息费、服务费以及手续费等;客户如有滞纳金需缴纳的,需一次性偿还清所需缴纳的滞纳金。
如果您想提前还款,首先须拨打该公司的客服热线,了解自己提前还款的费用,算清各项费用的总和后,进行还款。
提前还款是借款人支付的超过每月还本付息金额的部分。
没有全部清偿抵押贷款的提前还款称为部分提前款。通过合同安排,禁止在约定期间内提前还款,该约定期间称为锁定期。锁定期为2-10年不等。锁定期之后,提前还款的保护通常采取其他方式,如提前还款罚金点数或收益率维持费。
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
贷款银行只能受理自发放个人贷款第二个还款月起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 提前还款固然能够节省利息支出,但有四类买房人不适合提前还款。
扩展资料:
作为国内消费金融服务供应商,捷信于2004年进入中国,2007年12月在广东省正式启动消费金融业务,在深圳设立了第一个中国运营后台,搭建了国内领先的金融数据处理和业务支持平台。通过与全国零售商建立战略合作,为客户提供店内消费贷款服务。
捷信是中国首批试点的4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唯一一家外资公司。
除了2010年在天津成立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之外,捷信还通过与其他城市、地区的金融机构合作,将消费金融业务拓展到中国其他地区。
截至2014年2月末,捷信已在中国11个省和直辖市开展业务,其中95%的城市在二三线城镇,累计服务客户超过600万人次。
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
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
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
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捷信 无信用卡分期付款 年息高达36.5%
捷信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的。
根据捷信规定:对于激活日期在2017年12月29日之后的贷款合同,如果您在某一还款到期日的至少3日前(不含该还款到期日)向捷信消费金融申请提前还款,您应继续偿还3期每月应偿付金额后提前还款生效。
如果您在某一还款到期日前3日内申请提前还款,则您应继续偿还4期每月应偿付金额后提前还款生效。(使用灵活还款服务包或灵活保障服务包服务、因电子设备发生全部损失引起的提前还款、以及犹豫期的情形除外)。
如果您在提前还款申请生效当月的还款到期日前有逾期未还款项,任何提前还款申请将自动取消。若您购买了灵活还款服务包或灵活保障服务包,且连续足额偿还3期每月应偿付金额后,您可在下一个还款日的至少3日前,申请当期的提前还款而不受提前3个月申请的限制。
扩展资料
对任一笔贷款选择购买灵活保障服务包的,服务内容包括延期还款、变更还款日、优惠提前还款和个人保障服务。您应按月向捷信消费金融支付灵活保障服务包费,“月灵活保障服务包费”列明在您该笔贷款的《个人贷款申请表》中。灵活保障服务包的具体使用详情请以贷款合同的规定为准。
若您是选择在15天犹豫期内申请提前还款,而且您在捷信还办理有其他合同,请您确保其他合同的每月应偿付金额按时到账,如果您在捷信的其他合同发生逾期,您在犹豫期申请提前还款会自动失效。
针对已申请提前还款的合同,您需要在提前还款生效当月的还款日前将提前还款全款金额存入代扣卡进行扣款,如扣款失败则提前还款申请失效,进入正常分期还款流程。详情请致电客服热线:400 027 1262 。
参考资料来源:捷信消费金融--捷信贷款常见问题-提前还款
您好, 感谢对捷信的关注。提前还款需要客户在还款到期日的3天之前致电客服申请。办理贷款时购买“灵活还款服务包”的客户,可在足额偿还三期期款后,申请提前还款,无须支付提前还款费。没有购买此项服务的客户,则需支付200元提前还款费。具体还款金额客服会根据客户的情况,进行计算。另外也温馨提醒,为倡导理性消费,捷信为所有客户提供了15天“犹豫期”服务。自签署申请表之日起的15天内,只需将贷款本金全额付至指定账户并致电捷信客服热线,便可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