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周万岁通天二年(697年)分南充、相如(今蓬安)2县置岳池县。因境内有源于岳安山的岳池水,故名。属剑南道果州郡。最初治所在思岳池。唐开元二十年(732年)迁至伏江里(明洪武初年,迁翔凤山南麓至今)。北宋开宝二年(969年)改隶广安军。北宋咸平四年(1001年),属梓州路潼川府果州。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属广安府。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撤新明(唐武德二年分石镜县置)、和溪(南宋开禧三年升和溪镇为县)县,并入岳池。明洪武四年(1371年)属顺庆府广安州。清康熙七年(1668年)并入广安州,康熙六十年(1721年)复置,隶川北道顺庆府。清宣统三年(1911年),大竹县人余临川率义军进驻岳池,结束清王朝在岳池的统治,隶大汉蜀北军政府。民国元年,隶大汉四川军政府;同年4月,隶四川都督府。次年,隶嘉陵道。民国7年,四川军阀割剧,岳池属第三防区。民国24年,川政统一,全川划为十八个行政督察区,岳池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直至1949年。1950年,岳池县属川北行政区南充专区。1952年9月,撤销川北行政区,岳池属四川省南充专区。1968年,南充专区改为南充地区。1993年7月划入广安地区。1998年,广安改地区为市,岳池隶属广安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