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4条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连接时,可采用90°斜三通。 第3.3.15条 排水管道的横管与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宜采用45°三通、45°四通、90°斜三通,也可采用直角顺水三通或直角顺水四通等配件。 第3.3.16条 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或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第3.3.17条 排水管应避免轴线偏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宜用乙字管或两个45°弯头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