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以下简称“通知”) :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