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可以领取两种发票,一是增值税票,二是普通发票,其中增值税发票开具时是销售金额和税金分开,而普通发票则是合二为一,也就是含税价,计算销项税时是按照(含税总收入/1.17)*0.17计算的,不存在可以少交税的情况。比如1000/1.17*0.17=145.30元。
2、一般纳税人交税是按照申报表交税而不是按照发票交税,自己申报纳税,比如你计算出你这个月用增值税发票开票的销售为1170元,用普通发票开票的销售117元,则你当月的销售收入=(1170+117)/1.17=1100元,再根据这个销售收入申报销项税为1100*0.17=187元,再减进项税等进行纳税。
若开具普通发票,发票金额应该是价税合计的金额,因为普通发票上无税金额一栏。但不会因此就少交税的。
比如:销售货物价格1170元(价税合计),则普能发票上填列的金额为1170元,而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则为: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170
贷:收入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如果此例中开具的是专用发票,则发票上的货价1000元,税金170元,会计处理与上面分录相同。所以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交税金额都是170元,两者并无区别。
都是以不含税价款计税。
普通发票的金额是含税的,同时不能少交税,如销售货物的金额是不含税1000元,那么开普通发票的时候要开1170元,交170元税,其实和增值税发票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