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给别人劳务费,按税法是我单位要代缴个人,如何做到不代缴呢?发放劳务费时,注明“个税自负”吗?

2025-04-27 2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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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劳务发票,让对方到税局开具,同时完成扣缴。你们拿发票入账。
约定对方提供约定金额的劳务发票后,支付劳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