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幼儿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幼儿,熟悉每位孩子的发展状况,了解、关心每位孩子的成长。
3、面对有害于学习、健康、安全的各种情况,应为保护孩子而做出相应的努力。
4、不论种族、民族、性别、家庭出身,要对班内孩子一视同仁,不偏爱,不歧视。
5、要善于激发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
6、要对困难儿、问题儿、特殊儿采取针对性教育,求得每位孩子的发展。
扩展资料:
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爱”与“责任”。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在与幼儿交往的过程中,教师应该践行人人平等的职业道德,要设身处地的站在幼儿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帮他们解决难题。教师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尽力帮助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