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提出了辞职的申请,那么没到期限,工厂里如果有安排的话,叫你走你也是可以走的。
如果在厂里上班辞工没到期,主管叫找人的话,如果他给完工资对自己没有损害的话,我觉得反正辞工了也不会留下很多时间了,干脆就直接找人算了,迟早不如早走,只要是没有损害自己的利益情况下,我觉得没必要交接那些早几天走还是起晚几天走了。
应该按照合同上办理,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然后一个月之后才能走人,
没有到期经理主管叫你走人,那他是违反合同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如果合同没到期的话,肯定是劳动局劳动法是保护员工的呀
在厂里上班辞工还没有到期,经理主管叫我走人这是不对的,
你提出辞职一个月之后才能够正式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