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文言文何解?

2025-04-30 0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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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我所欲也章 》 原文: 孟子曰:「鱼, 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 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 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死, 亦我所恶, 所恶有甚于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 何不用也?使人之欲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 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 一豆羹,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 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妻妾之奉之!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语译: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起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参考: .knowledge.yahoo/question/question?qid=700703290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