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①笔试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
②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③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另外,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 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面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试,题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规律,详见国家公务员面试题目http://wenku.baidu.com/view/77aadf5c312b3169a451a485.html?from=search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职位类别不同,总成绩的核算方法也不同,要以具体的职位为准。
1、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有些职位包含专业科目考试,其考试总成绩=(行测+申论)*0.5+(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0.5;
2、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一般职位,其考试总成绩=(行测+申论)*0.5+面试成绩*0.5;
需要注意的是:
1、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1、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3(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