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特别在申报的时候需要注意下。有两种处理办法:
①因为认证了,可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 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 管理费用
申报的时候:
在增值税附表二中把进项税额转出里填入数额。
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填入数额。
在减免明细表选择财税〔2012〕15号及填入数额。
在增值税申报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入数额。
②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把发票当成不抵扣发票处理: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 管理费用
申报的时候:
在转不抵扣栏目中中输入金税盘那张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
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填入数额。
在减免明细表选择财税〔2012〕15号及填入数额。
在增值税申报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入数额。
可以,特别在申报的时候需要注意。
1税务处理: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财务处理:财会[2012]13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贵公司采购的申报技术服务费不属于抵扣范围,应凭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认证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买金税盘发票认证了,不做进项抵扣,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