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王少青
工作分工: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芳
工作分工:分管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老干部)、工资福利科、人力资源市场科。
党组成员、市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刘爱公
工作分工:负责军转干部办公室工作,分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崔风良
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室、规划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 振
工作分工:分管人才交流中心、信息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桂丽
工作分工:负责工、青、妇工作,分管工伤保险科、医疗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医疗生育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 杰
工作分工:分管信访维稳科、社会保险科、政策法规科(劳动人事仲裁)、农村社会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失业职工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党组成员、总就业指导师:王建钧
工作分工:负责全民创业办公室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就业训练中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党组成员、市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主任:何青锋
工作分工: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
党组成员、市公务员局局长:常俊亮
工作分工:负责公务员管理局工作;分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服务中心。
具体领导的简介依情况而定,时刻都有在变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办法,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意见、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落实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意见、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落实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落实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落实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落实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意见、办法,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意见、办法,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意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