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协议内容与实际操作看起来无论如何都是一个“皮包公司”与另两个“皮包公司”进行的资金套贷活动啊?!如真是这样,按刑法“抽逃资金罪”是要判刑的!劝甲乙双方还是赶快自我了结这事吧,不然最后恐怕双方都要担负“资金空转”的责任了!
都是违规操作,甲方没任何责任 乙方和丙方负责
乙方先违约
让他告吧.
当然适合合同法
这是担保合同
而且已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也就是说,合同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也不受文件题目的限制,即使是“某某协议”只要内容是双方之间达成的合意订立的文件,就是《合同法》中的合同。合作协议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订立的,当然也是一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