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已申请破产,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2025-04-25 07: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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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没有其它违法行为,公司申请破产后,破产财产不足已支付工人工资,法人是不会因此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回答2:

回答3:

工资会自动列入破产清偿清单,职工可以找破产清算管理人查看清单,工资的清偿顺序排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是很优先的。


根据《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