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却被人敲诈怎么办?

2025-05-05 0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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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遭遇敲诈,当事人可以拒绝,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报警维权;
  2、依据:
  1)《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回答2:

额外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回答3:

对付这种人其实很简单:
1、立即停止垫付任何费用,只要她自己愿意出钱,爱住多久住多久。
2、明确告诉医院,自己停止垫付任何费用,被撞者的任何医疗费用由其自行支付。
3、不理睬她的任何要求,只要她一联系楼主,楼主就让她去法院起诉。明确告诉她:自己只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

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对方提出的左右赔偿要求,都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例如:对方索要营养补助费,法律规定:必须要有医生的诊断建议,证明其除了正常餐饮之外需要额外营养。不少地方规定:营养补助费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执行,这样一来,即使需要赔偿该笔费用,也就没几个钱了。
再例如:对方索要误工费,法律规定:对方要提供收入证明,还要提供因为事故而减少收入的证明,还要有医院开具的诊断意见(病假条)。
……。
即使对方提供了证据,如果楼主对其有怀疑,还可以向法庭提出不予采信的要求。
总之一句话,想尽各种办法,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拖死她。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赔偿责任人只有事后赔偿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垫付的责任。这里所说的“事后”是指:伤者治疗结束、或者伤残鉴定完毕、或者被撞者死亡。

楼主记住:以后再出类似事情,坚决不事先垫付费用。
再不垫付费用的情况下,最坏的可能就是交管部门暂扣楼主的车辆。这样也不错,楼主节省了燃油费、道路通行费、车辆磨损费、停车费……还不用担心车辆被意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