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时常见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2025-04-06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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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今立达电动吊篮在2米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带;

  2. 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

  3. 安全带、安全绳未按规定进行静拉力试验;

  4. 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未按规定高挂低用;

  5. 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起吊重物;

  6. 戴安全帽时没有按规定系好绳带;

  7. 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

  8. 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支撑物上登高作业,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梯子底脚未采取防滑措施;

  9.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没有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10. 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没有扶好梯子;

  11. 在1.5米以上且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或脚手架上不系安全带进行工作;

  12. 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板敷设虚悬,厚度不合规格,两头没有进行绑扎固定;

  13. 脚手架上未挂搭建和验收牌,未定期进行检查确认;

  14. 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警示标志;

  15. 在屋顶、杆、吊桥及其他危险边缘进行高处作业时,临空的工作面不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6. 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7. 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上部工作,未采取防止踏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8. 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9.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从事高处作业;

  20. 监护人不到现场擅自进行高处作业;

  21. 起吊物上面站人,起吊重物无人监护指挥;

  22. 人员从悬吊重物下面行走或停留;

  23. 人员高处作业转移时不系安全带;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回答2:

1、今立达电动吊篮在2米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
  3、安全带、安全绳未按规定进行静拉力试验;
  4、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未按规定高挂低用;
  5、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起吊重物;
  6、戴安全帽时没有按规定系好绳带;
  7、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置在不稳固的支撑物上登高作业,或人站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梯子底脚未采取防滑措施;
  8、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没有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9、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没有扶好梯子;
  10、在1.5米以上且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或脚手架上不系安全带进行工作;
  11、搭设脚手架时,脚手架及踏板绑扎不牢固,脚手板敷设虚悬,厚度不合规格,两头没有进行绑扎固定;
  12、脚手架上未挂搭建和验收牌,未定期进行检查确认;
  13、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警示标志;
  14、在屋顶、杆、吊桥及其他危险边缘进行高处作业时,临空的工作面不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15、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6、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上部工作,未采取防止踏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7、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8、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从事高处作业;
  19、监护人不到现场擅自进行高处作业;
  20、起吊物上面站人,起吊重物无人监护指挥;
  21、人员从悬吊重物下面行走或停留;
  22、人员高处作业转移时不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