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制定出广东省农用地分等总体技术思路(图3-2)。全省统一技术方法和标准,统一采用因素法,以规程提供的广东省标准耕作制度和指定作物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为基础,融合贯穿资料分析与实际调查等方法,确定广东省农用地分等指标体系、省级二级区分等参数和两个系数的计算方法。以县为单位,首先完成县级农用地分等工作,在县级分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市级汇总(分等单元不打破镇界),再在市级农用地分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省级汇总(分等单元不打破县界),形成县级、市级、省级三级成果,两级汇总保持统计面积精度不变。最后,根据省、市、县三级分等成果,建立广东省农用地分等成果数据库(含省、市、县三级成果数据)和成果管理信息系统。
图3-2 广东省农用地分等总技术思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