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月工资15000元的扣税额为:187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个税起征点(3500)
= 15,000- 0 - 3500
= 11,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1,500元,参照工资个税税率表2018-2019,得到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应纳个税金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1,500 × 25% - 1,005
= 1,87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无专项附加扣除,也未缴纳五险一金,月薪1.5万,即年薪18万,个税起征点年度累计60000,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6万=12万,适用税率则为10%,速算扣除为2520,个人所得税则为12万*10%-2520=9480元。
也就是说,年薪18万,年度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9480元。
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及五险一金缴纳,就可以参照以下计算办法进行计算。当然,有专项附加扣除、五险一金缴纳,可以降低纳税所得额,年度个人所得税就会低于9480元
年度收入减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年度累计60000、减掉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及年度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后,即为全年纳税所得额,用全年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