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你说的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你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从证件上就可以看出:产权证叫《房屋所有权证》,你有所有权;土地证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你只有使用权,当然使用权是有年限的。
1、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2、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扩展资料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障。如果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参考资料:
中国国土资源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先纠正一下你的说法:你说的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你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从证件上就可以看出:产权证叫《房屋所有权证》,你有所有权;土地证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你只有使用权,当然使用权是有年限的。
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顾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建议你看看今年十月一日刚刚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就是说: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自动续期,你可以放心大胆的住。
自动续期,没说自动免费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