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财务部长不签字可以么

2025-03-11 03:04: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和公司经理和财务部长协商好,10.8不来上班有无书面证明?

  2. 离职有没有按照本公司的离职流程进行办理,所有需要部门长签字的离职手续有无办妥?

    如果以上齐全的话可以要求人资出具离职证明。否则他们不予办理情有可原。

    建议以协商沟通为主,再跟财务部长谈判是否再多干几天等到新人来交接,再协商时务必在离职报告上书面标注清楚。和新公司说明下情况缓几天入职。

回答2:

你如今或许成了皮球,已经团团转了;
1、现已10月13日,解除合同手续办理到什么程度了?根据你的意思,估计尚未在原公司完结相关规定手续(每个公司都有既定的程序及手续,请一一照办,否则容易成为皮球);
2、当初既然已经确认完成了交接工作,则证明工作已有接手人,那么,财务部长的理由就不成立了,你完全可以因此而据理力争;
3、人力部门也是按章办事,不存在违规踢球的可能,应该是正常接发球;
4、及时与新公司说明原因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争取得到新公司的认可并获准缓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许可;
5、当初既然是与经理及财务部长均协商好,如今唯有通过经理进行协调,以取得原财务部长的高抬贵手,以便完成接下来的离职手续(人事转移、社保公积金转移以及其他党政工团方面的事项转移),否则将会成为香蕉球在场内转圈;
6、估计你的移交手续未得到财务部长的签字确认,或由于此事牵连相关无意之事惹恼财务部长,而遭此皮球之灾,请及时对近期言行进行深入反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回答3:

完全可以。
主动辞职,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即可法定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4:

财务签字是公司内部辞职流程一部分,证明员工还有没有欠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项目,需不需要这个签字要看你公司的规定,如果公司可以盖章,劳动关系可以转移到新公司,那么签不签就不影响,反之就不行

回答5:

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只要敲单位公章,上书你入职离职日期,从事哪个岗位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