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是不是超过24小时就不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是不是超过24小时就不算工伤吗?
2025-04-27 20:17:4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上下班途中只是符合工作场所的合适范围之内的概念,但时间不一定符合。

2、如果凌晨当事人还在从事加班工作或收尾工作,也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回答2:

没有这种规定,发生工伤事故都是从受伤之日起算一年之内申请工伤

回答3:

上下班合理时间、合理地点,非自己主责的交通事故为工伤。
过了24小时,不应该算合理时间了。所以不算。

回答4:

可能,尽快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