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撤诉,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就说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院没有使用,驳回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告送达期满就是算收到的。
分居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