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年3月,“春光”商标被海南省工商局认定为“海南省著名商标”
2、2005年9月,“春光”牌椰子糖被海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评为“海南省名牌产品”
3、2005年9月,春光食品被博鳌亚洲论坛指定为专用产品
4、2007年4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认定为“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5、2007年4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授予的FDA注册号
6、2006年3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2006年2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出口卫生注册证书
8、2008年5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被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9、2011年1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被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
10、2010年12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
11、2010年1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的“春光”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12、2011年6月,春光食品有限公司获得海南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织委员会授予的“海南省参与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