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与正式的居住证主要区别如下:
1,居住证办理,是要求公民在当地异地居住满半年,而且有合法居住,就读或者工作才可以申请办理的,公民是可以享受当地相关基础服务。
2,临时居住证办理,是对于公民无法满足居住证条件无法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申请办理的,临时居住证主要是用于登记资料无法享受当地相关基础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