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有一个女儿,今年一岁一个月,我不想再和他过下去了,我对他已经失望透顶了,该怎么办

2025-02-26 0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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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规定了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形: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你们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即使退还彩礼也不会是全额退还。你们可以协商退还的数额,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法官会根据你们共同生活的年限,判令不返还或适当返还。具体返还数额不好说,看你们是否用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消费了。

回答2:

直接走

回答3:

和他明说

回答4:

离开他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