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辞职的问题

2025-04-28 00: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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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可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离职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可以电子版形式发给用人单位,保留发送记录,邮寄实体辞职信的记录也可保留,若用人单位拒收电子邮件,但只要保留发送记录表示已经书面提出,若不予辞职可以书面证明记录向劳动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