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批复》(发改价格〔2005〕29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计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只以当月的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不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为基数,其他附加均不参加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