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同金融机构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集成电
路IC卡,具有社会保障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
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一般指定银行和社保局均可以收取
资料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面向城
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
称为社会保障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 社会保
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
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
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
码。
社保卡因为银行卡的作用,所以社保局要委托银行负责制作,
个人参保后,社保局会把信息和资料提供给银行,然后由银行负责制作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