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说的延期30年很笼统,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又根据你说的自留地信息,推测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这里主要指的是耕地(水田、旱地、水浇地)和其他农用地。2、自留地一般是不作为承包经营权的范畴(不排除个别地区),承包的林地种植,那属于林权,不同一个概念。3、你所说的延期30年,很大程度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具体去农业局询问。